Friday, September 5, 2014

沒有電視節目表的日子

(轉載自CUP magazine 2014年9月號)

電視機不再是電視機

六十年代,我住板間房(即劏房雛型),我的上海包租婆在大廳放了一台黑白電視機,乃是收月費二十五元的有線麗的映聲,我便一直被她罵我偷看(因此,「噚晚夜,嗰上海婆鬧我,我係都唔認錯......」的歌詞對我是刻骨銘心的),但我每天還是很用心牢記報紙上的電視節目表,依時偷看。

七十年代,我在美國每天下課/下班後,回家第一件事是一手把TV Dinner(美式急凍飯盒)塞進焗爐,一手打開訂閱每周寄到家中的TV Guide(美國四大電視台節目表),享受我的單身電視送飯好一段日子!

九十年代中,我在香港辦公室會議廳,向客户講解「未來電視與電腦的結合」,我特意用「No More TV Guides」作為Presentation的講題。

今天,把以上三件微不足道的個人軼事串連起來,我想到原來從六十年代以來,電視原理及模式從沒更改過(除了電視機由黑白變彩色和有更多尺碼供選擇外),直至九十年代中,全球PC銷量首次超越電視機,亦即是說,買PC的人比換新電視機的人為多,意味著電腦屏幕取代電視屏幕的日子快將來臨,但依然要多等差不多二 十年,PC(與及智能電話和板腦)才能真正替代電視。

雖然電視機還未絕種,但電視機已不再是電視機,而只是一塊Liquid-crystal Display(液晶體屏幕)而已!一台電視機和一台電腦,分别只 在乎Tuner(接收和轉換電視訊號的部件)藏在那裡。藏在電腦主機內的我們便靠軟件看電視(附加預錄和儲存功能);藏在LCD屏幕內的我們還喜愛叫它們是電視機!

而且,愈來愈多活在數碼國度下的人「不再看電視」―― 我們不再用一台只能用作看本地電視台節目的電視機看電視,觀衆也不再被TV Guide牽著鼻子走,電視觀眾今天終於獲得解放了。(順帶一鬧TVB這電視化石,以為不把全部免費直播節目放上它不倫不類的網站是可賺多些廣告費,網站上笨拙的加插廣告手法更令人反感!)

這一切都是拜互聯網、數碼視頻和生產LCD技術普及之賜。再從市場運作模式來看。以前「電視」是泛指電視台把電視節目按時輸送到我們家中電視機過程內所需的 一籃子元素,是所謂「一條龍」服務,你「買電視機便有電視節目睇」。但觀眾是被動和只有兩類選擇:用那種牌子電視機觀看,和依照電視台節目表「坐定定」 看;現今,「電視」已分拆成三層次供觀眾挑選:全球任何免費或收費的電視節目、電影或視頻片段(統稱為Content,內容);透過那種傳送媒體(大氣波、Cable和室內Wifi等)接收訊號,這就是視頻數碼化後好處之一;和最後決定何時何地用甚麼硬件Platform/Device(手機、板腦或 PC)觀看或下載。TV Guide最後剩餘的功能只留給那些一定須要看直播節目的觀眾而已。

故此,倘若電視台沒有自製節目,本質上已不再是電視台,而是Content發放者。大氣波的制式也不是單一為廣播電視而設,互聯網制式已是全球通用,領電視 牌只是地緣政治下的約束手段,領不到牌者如王維基只是香港法例跟不上科技和反映當權者的Hidden Agenda。現代人只會問那裡的 「broadband夠不夠快」,不會問那裡的「電視收得清不清」!最後,電視機產品市場鬥的是LCD屏幕質素和互聯網接收能力。


搖身一變,成為「宇宙電視台」

「電視」分拆成Content、傳送媒體和硬件後,更凸顯Content is King這句話,但Content從何而來?以前大多是從電視而來。早在 1999年,我的前間接上司Mike Ramsey推出了第一代TiVo數碼錄影機(DVR),內置世界各地TV Guide,每日自動更新,你挑選了喜愛節目,只要你是有線用户,它便替你預錄,引起很多版權糾紛。YouTube的出現,更把Content無限放大,引起更多版權爭紛,最後總算和美國政府釐清Content發放者的責任 ―― 沒第三者claim版權的內容均可上載暫准播放。與此同時,Video Streaming的硬軟件技術日益成熟,讓一邊接收視頻數據,一邊也可同步播放,不用等太慢的下載過程,興起了具備高速接收功能的Streaming-media Box(簡稱Streamer)機頂盒市場。

到此,我們可以用一句話總結以上所說的,就是今天電視已蛻變成由觀眾主動,以個人喜好,隨時隨地在雲端「斬件」式觀看、租賃或購買內容的App!換言之,當全球娛樂、資訊、社交及電玩視頻聚匯雲端,「電視」便從傳統廣播(Broadcasting)化為集大成的窄播(Narrowcasting)。促成這股 大趨勢,Streamer的速度和User-Friendliness是重要的一環。

Steve Jobs 生前用iPod和iTune打破傳統唱片銷售商業運作,成功在網上賣歌,2007年在Apple TV(蘋果自家的Streamer)上租賣視頻,銳意成為電視革命大贏家,看來距離成功還很遠!雖然第三代Apple TV已賣出二千萬部,但美國現已有很多這種Streaming- media Services公司和機頂盒爭奪市場,銷路最好的是Roku 3、新加入戰團包括從租影碟起家的Netflix(今年初與TiVo合作)、 賣書起家的Amazon Fire TV和冒升的Chromecast等等,七國咁亂,無人敢謂統一天下。

據美國Parks Associates今年七月估計,二O一七年全球Streamer銷售可達五千萬部。我看這市場研究公司一定忘記了中國!不知道地球上 最愛看電影的是中國人;每天花時間看電視片集最多的閒人也是在中國;中國電影去年票房與非票房收入達四百億人民幣;也不知道很多美國內容供應商包括最新荷 里活大片和電視片集,已開始與一些中國的Streaming-media Services公司簽了版權協議。反正盗版猖獗,收得幾多得幾多?

今天中國已擁有電子產品,低成本製造技術,以小米和樂視為例,它們更懂用最大價格功能比、內置Streamer的電視硬件(50吋電視賣低至四千多元),預繳月費,上網即可觀看海量中外新舊視頻內容來綑綁觀眾。這豈不是復古?買電視機附送「一條龍」服務?對了一半!今天中國更要連電視機價也「食埋」,很快要進攻歐美市場了。你能想像,中國電視機製造商,搖身一變,成為「宇宙電視台」嗎?沒有電視節目表,鬥的是Contents Directory!

看來,在室內沒Wifi家不成家的大時代下,中國年輕科技和市場人,比Steve Jobs更懂站在巨人肩膀上。倘若Steve Jobs從棺材彈起,我包保他第一句話會說:「吾不欲觀之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