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5, 2012

下個喬布斯在那裡?是誰?

(轉載自CUP magazine 2012年3月號)


            喬布斯去年十月逝世,我在本欄寫了一篇〈關於喬布斯,其實我想說的是….. ,至於他授權Walter Issacson寫的傳記〈Steve Jobs - a biography當時還未出版,三個月後我才把這傳記看完,因為我要逐字逐字看,重覆重覆的看。書中的歷史就是我這一代電腦人的職業同期,不能避免和《蘋果》貫穿、交合、重叠或正面交鋒;故此書中所述每件大事的情節轉捩和衝突,對我來說,雖然已是耳熟能詳,但背後繪聲繪影的細節,生動對白複述、事發地點重現、和我共識的人和事,不但澄清了一些坊間誤信不盡不實的傳聞,亦同時不知不覺崁進時空交錯,憶起一些共事朋友已作故人,有些噓唏。
          撇開個人感情,我非常佩服Issacson的組織力、挑選人物訪問、對軼事的演譯和文字技巧,不愧為當代傳記作家表表者。這篇文章我不是把傳記撮要,好的傳記一定要親自閱讀,而且,同一本書每人讀來的感覺也不一樣。我想寫的是,一邊閱讀這傳記之際心中興起的問題:下個喬布斯在那裡?是誰?
          書中沒有告訴我們,但從字裡行間,我認為只要對電腦科技發展有點認識,與及對中國孟子的「天時地利人和」有所共鳴,答案也便顯然而見。
          喬布斯成長於七十年代初三藩市以南的一谷地(矽谷之詞還未出現),很多美國國防先進科技供應商在附近一帶設立研究公司,當時電子工業正值萌芽,全球第一枚商用的CPU Intel 4004也在此誕生。在HP工作喬布斯老友Steve Wozniak在紙上設計了一副每個工程師也可負擔買得起的電腦,但要實際砌出一件實物來(後來的Apple I),其中需要一粒電子元件他們找不到,喬布斯在電話簿霎時找到HP創辦人Bill Hewlett家中電話,直接打給他請他幫忙。
          這是天時地利人和之一,其實喬布斯一生中遇上不知多少類似這種經歷,很多人生轉捩也是從這些「巧合捕捉」開始。從初期在PARC驚瞥鼠標概念,到中間落難時巧遇LucasFilm,後期找到東芝的磁碟製出iPod……等,多不勝數。然而,我們並不是尋找另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IT人,事實上任何IT公司的成功都有其獨特天時地利人和故事。
          喬布斯之所以為喬布斯,因為他更有的是「氣」,而這種氣,是種接近狂人的「氣」,不知是否從神秘的印度教感染到。他存在的唯一義意是設計產品,還要是百分百完美的產品,其他一切對他來說是亳無義意的。他不理會當刻科技的制肘,不懂科技只懂設計產品,還要視Bauhaus設計為唯一信念。正是他不懂科技(或相反地太懂科技,知道科技沒停的真理!),所以他在設計產品上,一點也不
也不需要「人和」!顧客才是他心目中唯一尊重的「人」,一切與他共事不和的人他也懶理,炒得便炒,炒剩下能和他的人!
          喬布斯的「氣」貫徹始終,是種自我中心(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以為人定勝天(Reality Distortion Field),對人對事非黑即白和把科技和藝術結合的堅持
          他在被轟出蘋果公司之後,拿著出售全部蘋果股份所得一億美元,義無反顧再揮霍八成在一件不理會市場需要的overpriced藝術品(Next電腦)上,他才真正嚐到失敗滋味。但他並未因此「氣」絕身亡,轉到Pixar一邊追求他的動畫藝術「氣」質,一邊靜觀日趨成熟的電腦軟硬件百花齊放,直到另一個天時地利的機會來臨 —— 他一手創辦的蘋果瀕臨破產邊緣。他也是憑着一道凌駕金錢利益的「氣」,以象徵式年薪一美元,連一股蘋果股份也不要,挾着在Next電腦開發的OSNeXTSTEP)重返蘋果。
          一年後推出iMac,把蘋果起生回生;及後十年間, iPodiPhoneiPad橫掃全球,姑勿論這市場大趨勢是偶然還是必然,你和喬布斯是敵是友,我們再不必深究,因為鐵一般事實擺在眼前,喬布斯死前的蘋果公司已成為全球最值錢的公司,今天更升至市值四千多億美元
          或許,與其問下個喬布斯會在那裡,我們更應先要問,人類的未來需不需要另一個「喬布斯」?為什麽一間只憑一個當代文化iconApple Inc.可以打造出比其他百年老店包括Exxon Mobil石油公司市值更大的公司?喬布斯的傳奇告訴我們一些什麼?傳統歷史告訴我們,獨領風騷的大企業一定是製造和滿足人類生活中衣食住行的基本需要,今天竟被一些沒有絕對需要的消閒產品打破,原因是全球除未開發地區外,人類已對接近飽和的平庸單一的物質世界麻木了,現代人的心靈多是孤寂,理性多是薄弱;蘋果產品適時地像在乾涸沙漠的電子消費市場上一道清流,令人可以突出自我,尋找認同,滿足心靈上空虛。
          最近上市估計集資可高達最少五十億美元的Facebook社交網,簡單直接把地球人聯結起來,直攻人類心房,Mark Zukerberg和喬布斯傳奇一樣告訴我們,只要針對人類的靈慾需要,這市場是絕對龐大的。而這些市場亦不只侷限於IT領域中,任何市場我們都需要一個接一個能打破傳統的喬布斯,創出一些killer apps,為人類帶來福祉。
          這樣想下去,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在「後喬布斯時代」,當蘋果其他競爭產品製造商痛定思痛急起直追後(事實上GoogleAmazonSamsung等公司早已開始了),下個喬布斯最有可能就是躲在雲端運算世界中(iCloud亦是喬布斯的一個遺願)!
          iCloud世界就是把人類物質和心靈再進一步結合的世界,將來威力無比的電腦和龐大的資料庫會漸漸遠離我們,甚至我們再也看不到電腦和分散地球各角落的
Data Farm,它們全隱藏在雲端內(利用高速網絡把全人類連結),而二十四小時全天候接觸到我們身體的,只剩下一些具不同特別功能例如視覺和聽覺的隨身纖巧「感應器」而已!
          誰能把人類真正帶領進入雲端大同世界,誰就是「喬布斯」;而且,要像「喬布斯」,你也不必一定是個adopted(被收養)的孩子,懂得巧妙地adopt(採用)科技,抄和偷也可以!但你的產品要直正做到,正如喬布斯深信的:Customers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we’ve shown them!(完)

黑客的「聖杯」

(轉載自CUP magazine 2012年2月號)


前年九月我在此寫過一篇〈對黑客既愛且恨〉*,去年底,媒體公布2011年轟動一時的八大被捕黑客名單。
            請各位注意:這並不代表網絡世界已安全點,八大被捕黑客之外還有千千萬萬黑客每分每秒在全球各地活躍在網絡世界中,他們的破壞力比已被捕的更強。黑客是捕之不盡,沒有最多,只有更多,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可以說,有電腦便有黑客,正如有了鎖便有開銷匠一樣。
            我相信黑客大約已有能力控制網絡中百分之九十的電腦,你以為我是危言聳聽只是我們一般電腦用家太天真太傻,黑客圈中追求的「聖杯」其實是要控制全球百分之一百的電腦。我們都絕望了?這卻不!因為有能力控制到電腦並不一定要付諸行動,正如在美國每個人都有權買槍,有能力殺人並不代表一定要殺人!
            黑客的所作所為,針對的不是你個人單一的電腦,你的電腦有什麽大不了要「勞煩」黑客要來入侵破壞,除非你是總統、政壇或金融界上舉足輕重的名人,黑客才會向你「睬青」,黑客背後是有一己目的的。同樣地,如果有人真的想取得你的個人資料,最後他一定能弄到手;沒錯你可以作出一切防預措施,但若對方非要得手你也避不到。就像有人決心偷你的東西或闖進你家,你是防不勝防的。
          了解上述這兩點,可助我們減低對黑客的恐懼,因為人生就是如此,當躲也躲不了,何必擔心?你躲不了是因為黑客的目的就算不是針對你,你也可能受到牽連,有的只是無辜辜hang機,有些是直接招致金錢損失的如信用卡被盜用。而且,網絡愈多應用你被捲入的機會愈多,也許,上文說到今年八大被捕黑客,媒體選他們出來,可能就是想說明黑客背後的各種目的。
            十九歲英國黑客Ryan Cleary令英國SOCA和聯合國際唱片業網站癱瘓。他是自閉者,可自困在家中房間五個月,他媽媽拿食物給他只是放在房門外。很明顯他是心理學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患者,用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DDoS)的方法令網站癱瘓目的就是吸引人注意,他沒有害你,只是令很多很多人不方便,你怎防?

二十四歲美國人Aaron Schwartz,哈佛大學Safra倫理中心研究員和程序員,他通透MITJournal STORageJSTOR)之間的網絡鏈接,竊取四百多萬份科技文獻。他成為八大黑客的目的我有一點奇怪,除非他用賣文獻為生,但這市場非常狹窄,以我用JSTOR的經驗,其實多數大學已有訂閱這網,免費可用,但我也不會把沒切身關係的文獻下載儲藏。以我估計,他的目的很小兒科,或許他脾氣暴躁,一時找不到自己所需的文獻便出手截取,或認為學術界上所有文獻應該是公開用P2P下載的,更或者只是想證明從網絡鏈接中到MIT的網絡多容易,黑客目的是帶點政治宣洩。
至於DNSchanger的木馬病毒變形,騎劫Domain Name,乃是嚴重犯罪行為。這是Estonia共和國中的一六人集團Timur GerasimenkoVladimir TsatsinDmitriEgorovKonstantin PoltnevValery AlekseevAnton Ivanov製造。去年拘捕這些人,為電腦歷史上破獲的最大一宗網絡犯罪案,估計全球一百個國家超過四百萬電腦中毒,目的昭然,盜用和偽造信用卡,騙取網中廣告收入高達一千四百萬美元及進行洗黑錢。
而二十三歲美國阿里桑拿州大學生Cody Kretsindzher去年九月被捕,他曾在今對Sony Pictures攻擊,偷取三萬七千客户資料。二十一歲的AT&T臨時工Lance Moore,越權進入AT&T服務器下載公司有關開發4G機密內部文件,上載至Fileape.com公開。他可能對公司不滿,目的是挑戰大公司。
另外,Andrew Auernheimer AT&T服務器竊取十二萬iPad用户資料,他的目的是令大企業尷尬,而且他在自己化名的博客承認 “I hack, I ruin, I make piles of money. I make people afraid for their lives.” 他更說每人都不應上網,那博客日誌是腦殘的人寫的,是典型的憤世嫉俗性格。
輪到亞洲,亞洲也有一名出位黑客被捕,他是Gucci黑客Sam Ying Chilun,他失業後在亞洲地區銷售從Gucci偷竊來的手袋和鞋,並通過VPN入侵,銷毀公司資料、刪除員工的郵箱資料,他本身便是一個賊,用不用電腦也是。
            而專以窺探名人隱私,三十五歲的Christopher Cheney,他透過名人公開在博客上的資訊猜測他們的GoogleYahoo密碼,並將名人收到的郵件轉發到自己郵箱中,目前已知有七十多位名人受害包括電影《黑天鵝》女主角Mila Kunis、去年《我買了個動物園》女主角Scarlett Johansson和橫歌影視的Christina Aguilera等。有人把Christopher Cheney從狗仔隊Paparazzi變成Hackerazzi「黑狗」)稱之。
            綜合以上被捕黑客,雖然他們的目的不一,破壞力大小不同,但和所有現實犯罪目的一樣,離不開金錢、愛情和嫉炉。在網絡上,更加添一種心理動機 — 自我發洩。在年齡上,除「黑狗」外,年齡均在三十歲下,可見年青人把互聯網變成進行犯罪的工具實在太容易、太方便了。
            今天,我們要消滅罪案,和消滅黑客的意義是一樣,只是財力、暴力和腦力(包括電腦能力)的高下分別而已!(完)

*http://it-column-cup.blogspot.com/2010/09/it-column-cu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