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0, 2013

小米算不算是A貨? — 為人忽畧的仿倣技術


 (轉載自CUP magazine 2013年12月號)
       有天朋友拿出一部新手機向我炫耀,驟眼一看屏幕的icon,我以為是iPhone,拿起手來頓感奇怪,iPhone產品從來沒有推出過這樣大的屏幕。他笑道:「勁罷!這部HTCAndroid,但我裝了iPhone介面,和用iPhone一樣!」我再把玩一下,操作果然和iPhone無異,而且速度極快。
   為何一部Android手機可以變成一部iPhone?說穿了,這技術叫仿Emulation),一點也不新奇(Emulation這名詞1960年由IBM首創),大致分Hardware Emulation Software Emulation兩大類,而且已有幾十年歷史;可以說,從電腦一出現,仿傚技術便與時並進,任何電腦連始初的大如IBM 360、小如Apple I也有其相對仿傚產品出現過,只要你搜尋一下「List of Computer System Emulators」,便看到歷年來幾百種不同電腦系統的仿倣產品名稱,有的合法,有的非法。再在百度搜尋Android iPhone程式,也有好幾十種不弱的中國軟件以供選擇,有的免費下載,有的要收費。
       這篇文章,我不打算從技術層面分析仿倣器的利弊,而是從市場需求層面說說仿倣器的社會經濟價值。

 中國成為Cloning大國

       首先,我們一定要搞清楚「模擬(Simulation)」和「仿倣」這兩個易為人混淆的詞彙。基本上,模擬是一個純以概念式為基礎,弄一個系統「行為上」類似另一個系統,例如飛行模擬器,你可以感受到類似操控飛機起飛(行為上),但模擬器不會起飛,它只是遵守飛機動力物理的一個數學模型;很多時,我們甚至還未摸清那個被模擬的「東西」的運作模式和規律,所以要開發一個可用人手調校的模擬系統來探究其內裡乾坤,例如模擬交通流量系統、人腦神經元網絡的互動,和甚至是顧客購買意欲傾向等等。
       而仿傚器,則是實實在在把一種產品變成,或複製成另一種就算外表不一樣,但功能和「行為上」也一模一樣的產品,就此,我可以為仿傚器下個不太嚴肅的定義:一個及格兼為市場接受的仿傚器相等於一件完美A貨!(當然一個A貨名牌手袋不能稱之為及格仿傚器!*
       好了!我們為甚麽要用「一件完美A貨」而不買正貨呢?主要原因不就是回到市場需求這金科玉律 —— 價格/功能比!傳統上,昂貴的商品sell的是功能、設計、品質和品牌,亦隱藏著一個不成文的「獎勵」 ——炫富;換句話說,你買不起正貨便是因為你沒錢。市場當然會「照顧」沒錢買而要退而求其次的顧客,故此中、低檔產品永遠是市場的大多數,這是consumer psychology 101。本來一向相安無事,嘿!一旦來到IT領域,以國產小米手機為例,決定高價格元素四項中只剩下品牌一項還未可取代,其他的功能、設計和品質已和高價產品的水平追得很貼,但價格便宜一半以上,「退而求其次」不是「太次」!於是,馬上打破市場規律,從內銷擴至全球,落後國家買不起iPhone或三星名牌也有不差的智能手機可用,智能手機的這塊「餅」增大了,經濟和社會價值產生了新變化。
       但我們不得不知,這市場現象不只是在手機市場才出現,回顧IBM PC的盛行,蓋棺定論,也可以歸納是由仿傚器帶動出來。當年這些仿傚器普遍叫做clones(把人聯想到無性生殖去,怎會像現在說是A貨這樣cheap!),首批輸入中國的IBM PC clones,是台灣商人的傑作,諷刺很很,clones也是帶動台灣電腦工業起飛誘因之一!之後clones支配了全世界PC市場,IBM透過大量訴訟也擋不了,最終不得不屈服,透過收取認可費用,奠定clones的合法性,為令顧客心理好過一些,聰明的市場學家,CY也甘拜下風的語言偽術高手,創出Compatible這字,以示和clone有所區別。於是,這塊「餅」愈做愈大,那期的PC市場, CompaqDELLDECRainbowXeroxSonyNECOlivetti和全球好幾十種不同牌子的IBM-Compatible PC,多如雨後春筍,嚴格來說這些全是仿傚器,clones也好,叫A貨也好!但誰會料到,這些由clones變成compatible,二十多年後,中國由Clones輸入國變成輸出國!最後,為了國體和其他一些很少數人知道的商業原委,聯想連IBM正牌的PC業務也買了過來,但clone PC還有大量科技可clone,更不用說其他生活用品,中國終於成為Cloning大國了!

 品牌無價

         但話得說回來,西方的cloning技術也不弱,而且建樹甚多,但不是光是為cloneclone,而是為加強應用而採用仿傚技術開發新產品,今天有稱之為Virtualization的雲端運算,背後亦是建立在仿傚概念上(兩月前我在此一篇〈電腦衝上雲霄〉文章已有詳述),但為何Clones、仿傚器和A貨等名詞不能登大雅之堂,而且從沒有學者公開肯定過其經濟及社會價值?最直接解釋乃是科技人崇尚原創,仿傚是科技人一向視為嗤之以鼻的行為;但一到了商人手上,原創性不是他們顧忌的,在商言商,怎樣在一件成功科技產品中分一杯羮才是他們的一杯茶,這種潛意圖一直以來可以包裝成令產品擴闊功能、精益求精,激增市場;商人只會關心:難道仿傚不用花成本、不須技術訣竅和冒投資風險的嗎?况且我們也要考慮本地化的附加功能例如一機兩卡,你們叫A貨任隨尊便,只要不涉及太多法律訴訟,得不償失,仿傚絕對是商機。
       那末,小米和其他國產手機算不算是仿傚器?A回答這問題,先讓我說一件真人真事。
       有年,一名美國經濟記者Mark Pendergras籌備寫一本有關可口可樂歷史的書,正式獲准以記者身份進入可口可樂總公司內「遊蕩」三個月。一天他約好了化學部門經理做訪問,那經理遲到,等候期間他在那凌亂不堪的辦公桌上無意中看到一頁盛傳鎖在一處秘密地點的可口可樂!他擅自影印了一份,翌日約見CEO,以為定可要脅到一筆可觀金錢,直問他這是否就是可口可樂秘方。 CEO仔細看一回,從容地答:「對!這正是!」他大喜之際,CEO才厲正嚴詞說:「你休想拿我一分錢,你大可以嘗試調製出百分百可樂味道的飲料推出市場,但如你的產品用上與可口可樂這品牌有關的任何字眼,我一定會告到你傾家蕩產!」
       1994年,Pendergras出版了一本《For God, Country, and Coca-Cola》的書,千禧年我在一舊書攤花了二十五港元買了一本,完完整整的一頁可口可樂配方印了在書末附錄中!
       這故事曲線道出一件正貨的市場價值真正所在,「一件完美A貨」(上述我的「仿傚品」定義),與「百分百可樂味道」一樣,叫甚麽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叫「可口可樂」;很明顯,現今的「小米」從來都是叫做「小米」,其他國產手機也有個別不同的品牌,管它手機內的部件全都是和iPhone和三星用的一樣!今天,在手機市場上問是不是A貨已再沒意義了,「小米」席捲中國市場,「小米」也有A貨了!剩下來的只是無日無之的中外版權法律訴訟,與上述IBM PC clones期間的訴訟有過之而無不及,令我不禁想到就算是發生在日新月異的IT領域,歷史也會重演!(完)
               

後記:

上述朋友把Android變成iPhone,其實他兩款手機也有,他喜歡HTC的硬件速度和電池壽命,但也鍾情iPhone海量的apps仿傚器正好解決他的兩難。還有,他再拿出另一部iPhone,他已把它變成Android,說是他的iPhone小米版!哈!好玩啊!

*筆者就此創作過一篇小說〈A貨極品〉,讀友有興趣可到此覧閱:http://stevenlau2013shortfiction.blogspot.hk/2013/0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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