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CUP magazine 2010年6月號)
1975年6月29日,當年二十五歲、在Hewlett- Packard任職設計計算機的工程師Steve Wozniak 一如以往,深夜返回他HP的辦公室moonlighting,設計他的私人玩意,用二十美元買來的微處理器(MOS 6502 microprocessor)砌出第一台可以連接打字機鍵盤和家中電視機的電腦,比剛推出市面的Altair Microcomputer
Kit但要額外加罕貴的I/O 設備更便宜。
Wozniak的目的是想做出一副每名工程師都可以私人擁有的電腦,方便他們工作和設計電腦遊戲,這便是日後廣為人知的Apple I,亦是個人電腦的起源,雖然當時還未有Personal Computer這辭彙。
其後數周,Steve Wozniak在當地的Homebrew Computer
Club示範這歷史上第一台個人電腦,並複印了過百張他的設計線路圖,免費派發給各會員,鼓勵他們砌出自己的個人電腦。但大部分會員是在職工程師,日間工作太忙,無暇「砌機」。1976年初,Steve Wozniak 的好友、當年才十九歲的 Steve Jobs提議他們兩人可考慮開一間公司,先把Apple I電腦用的印刷電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做好,然後才賣給會員,這便可慳回很多「砌機」時間。當時製造印刷電路板投資需約一千美元,Steve Jobs游說 Steve Wozniak說: “Well,
even if we lose our money, we’ll have our company. And once in our lives, we’ll have our company.”
就是這樣的一句話,Steve Wozniak賣了他那台還值500美元的HP65 計算機,Steve Jobs賣了他的福士Van,兩人在商量公司應起個什麼名字。那天Wozniak剛好接Steve
Jobs機,他從Oregon的一個叫「Apple
Orchard」地方回來,那末在Highway 85公路上,他們便把公司叫做Apple Computer了。
之後十年間,Apple Computer從兩人公司發展至了二十億美元的跨國企業。Apple的產品由Apple I 至Apple II(Wozniak當年還未離職,也是他在HP moonlighting一人獨力設計出來的)、Apple III、Liza、Macintosh、iMac……等已是衆人皆知的歷史,直到二十一世紀初推出iPod和iPhone,Apple
Computer更在2007年1月把Computer的字刪去,正式改名為Apple Inc.
我為什麼要提起這段歷史?因為雖然iPad下月才到港,但我很多朋友已急不及待買了水貨。他們對iPad愛不釋手,在街上向人炫耀,他們都是Apple Followers。三十多年了,世界上為什麼沒有一間New Apple出現?Apple是否獨一無二的公司?這種跨越二十世紀的「蘋果文化」,幾經起跌,是不是個神話傳奇?
看Apple歷史,我們知道偉大的發明,背後須要一定的條件和環境配合。 一、「打破傳統」。請不要把「打破傳統」囫圇吞棗當作「反傳統」。我們年輕時每人都有「反傳統」的衝動,而「打破傳統」卻是指在一個沒有功利的大前提下表現個人能力的行為,引來日後社會一些改變。這需要擁有個人扎實的基本功、超越常人的Skill-set、鍥而不捨近乎執迷的精神和一個資訊自由發達的社會環境。Wozniak從來沒有想到會賣電腦會發達,他的目的只是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改良前人的發明,卻不知不覺「打破傳統」,靜靜地起了革命。
二、「自學精神」。
Wozniak的父親Joe Wozniak是電子工程師,對Steve Wozniak影響非常之深。Steve是幸運的,因為他從小便接觸到當時正萌芽的電子科技,小學時已摸通了電子邏輯,中學時已不斷設計電子儀器,更和Steve Jobs一起造出免費打長途電話的Blue Box,課餘時間全部放在電子設計的嗜好上,更可以把當時的Data General Nova在紙上重新設計及改良,當他有能力買到零件,已成功製造出他的第一台電腦Cream Soda
Computer。年輕的Wozniak把電子設計視為畢生職業,在自學過程中獲得最高的享受。
三、「尊重知識產權」。
早期的蘋果產品,已有版權保障利益,雖然當時還未有軟件版權法,但在一個每人都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度下,形成一股良性競爭的風氣,競爭者例如Commodore的PET、Radio
Shack的TR-80和Atari某些商業行為,不是無的放矢抄襲,而是遵守和實現開放市場經濟定律,汰弱留強,孕育起一個日後累積數千億美元工業誕生,在股票市場興風作浪。
Wozniak也是受到父親正直的道德思想影響,他知道在HP moonlighting時設計的Apple I 和 II,版權該屬HP所有,他本來極力推蓷給HP製造,但在一個已有既得利益的大機構管理層眼中,小小一台粗糙的電腦怎會看得上眼,經過HP內部驕傲的工程師和法律顧問一番商討,最後給Wozniak的結論是 “ they claimed no right to my design” 。Wozniak因此才心安理得離掉HP的工作,全情投入Apple
Computer。這可說是當時美國大企業容人的胸襟,同時亦反映出創新在大機構往往遇到的礙窒,今天還是。
四、“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這是2005年6月12日Steve
Jobs在史坦福大學向應屆畢業生演講的結語,講辭中說了三個故事。其中一個說到他在Reed College輟學前旁聽了一個書法班,欣賞書法令他日後當全部電腦公司把資源投放在加快電腦速度、加大儲存量時,他卻醉心顯示美觀的字體,推動PostScript在Macintosh上應用,配合早期的Laser Printer,Adobe
Systems因此而受惠,一個龐大的桌面印刷市場繼而應運而生。
上月《時代》雜誌選出十大輟學名人,Steve Jobs排名第二,很多人便捉錯用神,以為輟學也可以成功便可以輟學,但輟學只是一個階段,輟學後成功不是因為輟學,是因為他們的心態是“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Steve
Jobs借用了年輕時看過一本雜誌The Whole Earth
Catalog結業前出版人Stewart Brand的一句話(The Whole Earth
Catalog就像35年後今天的Google Earth),表達對知識的追求,我們應該保持一種飢餓和謙卑的狀態。
以上四點,其實也不是什麼經典大道理,每個發達國家科技人員都知道,但為什麼世界上還未有一間New Apple出現?或者妄自菲薄再問,在我們資訊流通、尊重知識產權的香港社會,有了數碼港多年,也開始了推行通識教育,下一個Steve Jobs會不會是我們香港的九十後或千禧BB?我一提出來已被人罵 ᅳᅳᅳ
怎會可能!
追問為什麼可能?答案都是圍繞著我們的年輕人讀書只求分數、基本功不夠、工作只為換新電話、換電腦、換新車、買樓上車、太多誘惑……. 但我認為以上的通通不是,我們的下一代會是更聰明、更有智慧、更會克制,但缺乏的是香港從來沒有足夠社會基本生活保障!就算年輕一代不貪錢,只求一個最低安穩生活(decent living),每天也非不得已把全部精力投放在自己厭惡或不厭惡、但絕對是賴以為生的工作上,這樣地,自己的身軀和理想便不由自主地一直deteriorate 和degenerate下去,這才是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的香港版!哪會像西方國家合理甚至過多的「綜援」,你可以選擇不工作,只憑個人信念和專長,沉迷任何的嗜好也可以生存,這才是上述偉大發明的先決條件。
最後,我再大膽預測,下一個Steve Wozniak或Steve
Jobs會在什麼國家出現?如果這國家學懂尊重知識產權和開放資訊的話,答案就是中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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